1、文件收发:负责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、简报、信件(传真)的收文、拆封、登记呈批和分送等工作。
2、办公室电话接听传达和报刊、杂志收发工作。
3、印章日常管理工作。
4、车辆日常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后勤保障和日常接待工作。
6、会务(通知、安排、会议纪要等)工作。
7、办公设备日常维护及办公用品的购买、登记、发放工作。
8、负责林科所的安全、保卫、卫生和监督检查工作。
9、负责所务会、所长办公会议决定、决议的督查落实工作。
10、协调配合各股室开展工作。
11、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1、制订全所的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,提请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审批。
2、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、监督实施、验收申请工作。
3、负责科技交流、研讨和总结。
4、负责科技成果、奖励的申报。
5、负责科技人员信息、科研项目档案管理。
6、协助计财股做好科技统计。
7、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所长基金相关事宜。
8、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1、负责预算、决算管理。
2、负责经费收支管理。
3、负责固定资产管理。
4、负责建立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、对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。
5、负责财务审计、审查等相关工作。
6、负责统计工作。
7、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。
8、负责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、协调。
9、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1、园林设计。(完成造林工程规划设计、监理工作,林地规划调查及各类材料编制。)
2、资质管理。(规划设计及监理等相关资质的年审等相关工作)
3、培养设计监理人员。
4、配合其它股室工作。
5、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1、负责森林保护学科科研项目的申报、实施及验收工作。
2、负责病毒制剂的试验、生产、推广等。
3、管理微生物实验室和养虫室。
4、负责组培工作。
5、配合其它股室工作。
6、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